南方网讯 受台风“苏拉”影响,广东广州部分地区、汕尾、汕头、揭阳、惠州等地已发布通知,宣布实施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五停”措施。详情如下:
广州
据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消息,8月31日上午,广州市三防办召集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对台风影响进行会商研判。会商认为“苏拉”于9月1日下午至夜间在广东惠来到香港一带沿海登陆(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45-52米/秒,14-16级)后将逐步移近我市,台风中心可能以台风级别(12级)于2日凌晨经过广州市南沙附近。
(资料图片)
市气象部门将于9月1日凌晨5时将9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增城)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升级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从化、花都区维持台风蓝色预警信号),1日17时番禺、南沙区会将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升至橙色或以上。
根据台风预警级别和防御指引,为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实现“不死人、少损失”目标,市三防办发布分步实施“五停”指引。
指引如下:
一、停课指引。市教育局通知受影响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托管机构和中等职业学校于9月1日开始停课,2023年秋季开学时间延迟至9月4日,已返校的普通高中学生由学校严格做好校内安全管理等工作。番禺、南沙区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根据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于9月1日17时前做好停课和管理工作。
二、停工指引。行业各主管部门要通知所属的高空作业人员、在建工地施工人员及其他户外工作人员于9月1日停止作业,并安排到安全场所避险。对回港船只做好防护的同时加强管理,防止其私自出港。
三、停产指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通知番禺、南沙区域内的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于9月1日17时起停止生产。
四、停运指引。广州海事局、市港务局加强航道及港区的监控,指导船舶有序进入防台水域,督促水上施工船舶、水上加油船、危险品船舶、渡船、客轮水停止航行或作业。9月1日17时起,番禺、南沙区域,市交通运输局适时停驶沿山、沿河行驶及途经低洼、受灾路段的公交线路。根据影响范围及程度,做好道路运输企业班线调整及临时停运工作,适时停驶沿山、沿河行驶及途经低洼、受灾路段的运输班线;广州海事局、市港务局加强航道及港区的监控,指导船舶有序进入防台水域,督促水上施工船舶、水上加油船、危险品船舶、渡船、客轮水停止航行或作业;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广东监管局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管制指令决定延误、暂停或取消部分线路或班次。
五、停业指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商务局等单位,通知主管的滨海游乐场所、旅游饭店,公园、景点关停;9月1日将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的9个区的旅游场所、公园、景点于当日6时关停;番禺、南沙区域内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会展等于9月1日17时全面停止营业。
后续市三防办还将根据台风预警信号变化及时调整相应措施。
汕头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的通告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12小时内,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超强台风级)将给我市带来严重风雨影响。为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综合分析研判并报市政府同意,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8月31日23时至9月1日23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全市其他单位和个人执行“五停”措施。
二、全市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停课。
三、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
四、全市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生产企业外,全部停止生产。
五、全市旅游景区(点)、公园、户外游乐场所等全部关闭停业。各类大型商场、综合体、商业步行街、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会展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止运营。
六、全市公交、客运、渡口、码头全部实施停运。海湾大桥、礐石大桥根据省主管部门指令适时实施交通管制。
七、广大市民要关注临时交通管制和绕行提醒标志,非必要不外出。
八、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台风、暴雨、洪水预警信息。实行“五停”期间,尽可能留在安全坚固的室内,准备好食物、饮用水、应急照明等生活物资,加固好门窗,防止高空坠物,请勿随意外出。如身处危险区域,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当前,我市防台风形势非常严峻,时间十分紧迫,请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按照省、市防台风工作部署,自觉遵守政府及相关部门通告和指令,最大限度减轻台风灾害影响。
汕头市三防指挥部
2023年8月31日
汕尾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告市民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超强台风“苏拉”极可能于9月1日正面登陆或严重影响汕尾,风力强度和破坏力可能超过2013年“天兔”台风。请全体市民敬畏自然、珍惜生命,主动做好防范工作,确保生命安全。
一、9月1日0时起,全市范围内将实行“五停”措施(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请全体市民尽可能留在安全坚固的室内,做到“人不出门、车不上路”。
二、及时收听、收看或上网查阅台风预警信息,了解政府的防台风行动和对策,密切关注台风降雨、风暴潮、洪涝情况,防范台风、海潮、内涝、山洪、中小河流洪水和地质灾害。
三、不要到海边、海岛游玩。居住在工棚、简易板房、瓦房、泥砖房、危旧房、铁皮房、海边临海前排、低洼易涝、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市民请于8月31日18时前转移到安全房屋或政府安排的庇护场所。
四、请全体市民准备食物、饮用水、应急照明等生活物资,加固好门窗(玻璃贴“米”字胶带),及时清理高空悬挂物和阳台摆放物,加固室外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防止高空坠物。
五、加固塔吊、广告牌、外脚手架等设施。
六、台风来临时,不要随意打开紧闭的门窗,也不要接近窗户,以免被强风吹破的窗户玻璃片弄伤。
七、受影响地区渔船回港、渔排人员上岸避险,其他船舶驶离危险海域或回港(锚地)避风。
八、当台风信号解除以后,要在撤离地区被宣布为安全地区以后才可以返回。并遵守规定,不要涉足危险和未知区域。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3年8月31日
揭阳
揭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的通告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超强台风级)将给我市带来严重风雨影响。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综合分析研判并报市政府同意,市三防指挥部定于9月1日0时至9月2日6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揭阳市灾害天气“五停”工作指引》,负责全面落实本行业、本辖区“五停”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全市其他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五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
二、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培训机构等停课。
三、在建工地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停工。
四、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停产。
五、陆运(铁路、公路等,抢险、救助、指挥及应急运输保障等车辆除外)、水运(码头、渡口船只)等停运。
六、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公园、旅游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业。
七、“五停”期间,全体市民及外地在揭人员要储备必要的食品和生活用品,密切关注台风、暴雨、洪水预警信息,自觉遵守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和指令,听从指挥、做好防护,做到人不出门、车不上路,居住在工棚、活动板房、简易住房、危旧房屋、低洼地带等危险区域的人员要全部撤离到安全住所或政府开放的避难场所,如身处险境,请拔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当前,我市防台风形势非常严峻,请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按照省、市防台风工作部署,迅速行动、团结协作、众志成城,最大限度降低台风灾害损失,全力夺取防台风工作的全面胜利。
揭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3年8月31日
惠州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可能于9月1日白天在广东中东部沿海登陆或在近岸海面向西偏南方向移动,并给我市带来严重风雨影响。市三防指挥部已于8月31日9时将全市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Ⅱ级应急响应。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经综合会商研判,根据《惠州市“五停”工作指引》,市三防指挥部可能于9月1日7时,在全市范围内发布“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指令。请广大干部群众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储备“五停”期间必要的食品和生活用品。
一、除直接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等关乎民生的单位和参与抢险救灾的单位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全部执行“五停”措施。实行“五停”措施期间,广大市民请勿随意外出,如身处危险区域的,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二、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体育学校、高等院校等停课。
三、海上渔船、渔排人员、水上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回港避风;高空作业人员、在建工地施工人员及其他户外工作人员停止户外作业;室内工作人员原则上全面停工。
四、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全面停止生产。
五、所有道路车辆(抢险和指挥车辆除外)停止行驶,正在行驶中的车辆就近寻找安全位置后停驶,并做好紧急避险;封闭高速公路;轨道交通、水路交通全部停运。
六、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公园、旅游景区、会展等全面停止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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