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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687号公告,公布了2023年通过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委员会审定的17个新品种,黑龙江所培育的鲤“龙科12号”通过审定(水产新品种登记号:GS-01-004-2023)。
鲤“龙科12号”是利用1983年和1996年采自云南省晋宁水库的大头鲤野生群体为母本,以1978年采自嫩江泰来段的黑龙江鲤野生群体为父本,其杂交后代自交性状分离,以大头鲤型、越冬成活率兼顾生长速度为选育指标,经过3代选育的后代,再与1996年引进的大头鲤回交,以脂肪含量为主要选育性状,选育5代而成,可在全国人工可控的淡水水体中养殖。
鲤“龙科12号”具备以下优势:一是肌内脂肪含量为8.23%(二龄),在相同养殖条件下,与黑龙江鲤、松荷鲤和松浦镜鲤相比,肌内脂肪含量分别提高了137.18%、65.59%和203.69%;脂肪酸组成中多不饱和脂肪酸含量为9.64%,较黑龙江鲤和松荷鲤高258.36%和275.10%。二是越冬成活率高,二龄鱼的越冬成活率为97.19%和98.02%,而亲本大头鲤无法在北方冰下自然越冬。三是生长速度快,在相同养殖条件下,一龄鱼平均绝对体重增重率为1.22g/d,分别比大头鲤和黑龙江鲤高27.80%和38.29%;二龄鱼平均绝对体重增重率为6.09g/d,分别比大头鲤和黑龙江鲤高63.86%和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