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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关系群众安全感,关系着辖区群众的民生问题,新疆库尔勒公安始终聚焦各类民生“小案”,坚持“小案快侦、抢案必破、盗案多破、有赃即追”不动摇,开足马力、 精准打击,破获各类侵财“小案”,以实际行动为群众筑牢安全屏障。
没活干!偷辆自行车吧
“叔叔,我的自行车就是停在这儿的”2023年5月1日,群众王先生报警称,自己小区楼下的自行车不见了。
当日15时许,民警在某小区发现了嫌疑车辆,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先在小区内找到了被盗车辆,随后循线觅踪,将嫌疑人努某抓获归案。
据努某交代,5月1日一早,自己车到某劳务市场找活干,中午时分,活儿没找到,回小区时看见某单元楼下停放的自行车无人看管,就顺手推走了。目前,自行车已归还受害人,犯罪嫌疑人努某已被行政拘留。
八十元!让自己违法
“我偷了一部,卖了80块钱。” 2023年4月28日,受害人许女士报警求助,称逛街时手机被盗。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报警人许女士当日在金三角商贸城逛街时,突然发现口袋内的白色手机被盗。获悉情况后,民警立即对附近的店铺开展走访调查,通过分析研判成功锁定嫌疑人李某,并将其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将手机80元出售,对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手机已归还受害人,犯罪嫌疑人已被行政拘留。
下一步,库尔勒公安将持续加大对侵财类案件的侦破攻坚力度快侦快破,快速追赃挽损,全力守护辖区群众财产安全,营造安宁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
【编辑:张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