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资料图片)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澜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澜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澜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澜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28 号),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298.1389 万股股份。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 2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01,938,447.2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746,558,074.15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500005 号”《验资
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本次
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合计 230,019.06 230,019.06
注:1、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
资建设“新一代 PCIe 重定时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为 51,951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 47,751 万元(含部分超募资金利息),超出部分由实施主体以自有
或自筹资金投入。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该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一代内存接口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津逮 服务器
CPU 及其平台技术升级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等因素,公司决定对“人工智能芯片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2 年 7 月
调整至 2023 年 4 月。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 IPO 募投项目中的“人工智能芯片研发项目”
已完成并结项。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 累计投入募集 投入比 未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例 金额 [注]
人工智能芯片研发项
目
注:由于募集资金在项目投资期间进行现金管理并取得一定收益,因此,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人工智能芯片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
续费后净额 7,135.07 万元。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情况及资金节余原因
(一)结项情况
公司已完成第一代 AI 芯片工程样片的流片,并成功点亮,募投项目“人工
智能芯片研发项目”已结项。
(二)资金节余原因
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在相关芯片的研发过程中,利
用自身积累的技术经验和优势,对研发路径持续优化,提升各个环节的成功率,
同时加强项目成本费用的控制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
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活动。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
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澜起科技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
目“人工智能芯片研发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人工智能芯片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人工智能芯片研发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人工智能芯片
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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